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
首页  -  党建工作  -  正文
中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历史与民族学院委员会组织学习《准则》和《条例》相关知识

日期:2017-12-04  点击量:

2017年6月27日,我院所有教师党员在学院会议室组织学习《准则》和《条例》相关知识(专题组织生活会),此次大会由历史与民族学院党委书记蒙景村同志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一、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理论知识。二、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会上,蒙景村同志认为中央对党内两大法规采取“一揽子”修订的方式,分别确立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德法相依,相辅而行,将有助于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吴晓蓉同志认为我们《准则》、《条例》中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风。把党员领导干部修身齐家摆在重要的位置,重点要做好“四个必须”。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准则》、《条例》覆盖所有中共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

图为吴晓蓉同志在会上发言

会上,各党员同志纷纷发言表态,把此次会议推向了高潮,大家认为我们作为地方高校教师,一定要紧跟贵州省的发展步伐,认真领会并贯彻此次会议精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贵州的快速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通讯地址: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历史与民族学院 (贵州省都匀市剑江大道中段5号) 邮政编码:558000 电话:0854-8737000(传真) 电子信箱:qnsylmxy@sgmtu.edu.cn

  贵公网安备 52270102000166号   黔ICP备050005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