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5日下午四点,我院全体党员在大会议室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学习活动由蒙景村书记主持,蒙书记给大家说明了此次学习的重要意义,对以上几个学习进行了纲要式的阐述。蒙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在立规,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划出了党员干部们不可触碰的底线,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12个方面规定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提出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阐述党内监督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强化自我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体系等重要问题,就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规定,就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整改和保障、附则等作出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12个方面,对问责的宗旨、指导思想、对象、原则、责任、方式、权限、监督、处理、适用范围等做出了阐述。
鉴于以上四个规定内容较多,蒙书记布置全体党员同志在会后加强自学,深化认识,结合自身的工作,增加防范意识,做一名懂政治、守规矩的教师党员,在岗位上坚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